紐約押金規定|上限一個月、14 天退還、扣款明細

OuYu editorial teamAbout 8 min read

紐約州自 2019 年《住房穩定與房客保護法》(HSTPA)起,住宅押金上限就是一個月房租——月租 $1,200 的房間,押金最多只能收 $1,200,房東不得再向房客、擔保人或第三方多收。房客搬離後,房東必須在 14 天內退還押金並附上逐項扣款明細,逾期就喪失扣款權利、必須全額退還,正常磨損也不得扣款。若押金被無理扣留,房客可向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提出消費者投訴,或到小額法庭求償(紐約市受理 $10,000 以下的糾紛)。

Disclaimer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非法律意見;法規可能變動,請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
押金上限:一個月房租,多收就是違法

紐約州 2019 年通過的《住房穩定與房客保護法》(HSTPA)把住宅押金上限訂在一個月房租。州一般義務法第 7-108 條的用字是「押金或預付款均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」,房東不能因為房客是留學生、沒有 SSN、沒有信用紀錄或需要擔保人,就要求兩個月、三個月押金。

紐約州住房及社區更新局(HCR)的押金說明更明確:房東向房客、擔保人或任何第三方要求超過一個月的押金都違法;只有續約房租調高、或租期中依法調漲房租時,房東才能要求補足差額,把押金補到新的月租金額。

一個月上限的例外只有季節性度假住宅與屋主自住的合作公寓(co-op);另有受市府租金管制的單位、持續照護退休社區等機構型住宅整條不適用。一般出租公寓與分租房間沒有例外;向二房東分租時對方同樣是收押金的一方,簽約前把金額與退還條件寫進書面轉租合約。

押金、預付租金與「訂位費」的差別

留學生常遇到房東提議「多押幾個月」或「先付半年房租」。法條的用字是「押金或預付款」(deposit or advance),兩者都受同一個月上限拘束,要求預付半年與法條文字相牴觸。市場上仍常見這種要求;若決定接受,務必把金額與抵扣月份寫進租約並用可追蹤的方式付款。更常見也更有保障的做法是找擔保人或擔保公司,詳見〈留學生沒有 SSN/信用紀錄怎麼在紐約租房〉。

另一種常見收費是「訂位費」「保留費」。HCR 明文指出,房東或物業管理者不得為了保留房源而要求押金或額外費用,這類俗稱 key money 的收費違法。看房當天被要求先付幾百美元「壓房」,就是警訊。

至於中介費,2025 年 6 月 11 日生效的 FARE Act 已規定由房東聘請的仲介不得向房客收費,詳見〈紐約中介費怎麼算〉。

退還期限:搬離後 14 天,並附逐項扣款明細

房客搬離後,房東必須在 14 天內做完兩件事:交付一份逐項列出扣款理由與金額的書面明細,以及退還剩餘的押金。

沒做到,房東就喪失保留任何一分押金的權利。州檢察長辦公室的說法很直白:房東若沒在 14 天內提供這份明細,就必須全額退還押金,不論屋況有沒有損壞。若房東刻意違反,房客最高可求償押金兩倍的懲罰性賠償。

所以搬家日一定要留證據:逐間拍照或錄影記錄空屋狀態、保留交鑰匙紀錄,並以書面告知房東新的通訊地址,讓 14 天的起算點與寄送對象都沒有爭議。

什麼能扣、什麼不能扣:正常磨損不算損壞

法條列出房東能扣的只有四類:未付租金、超出正常磨損(ordinary wear and tear)的損壞修繕費、租約約定由房客付給房東的未付水電費,以及房客留下物品的搬運與保管費用。正常使用造成的耗損不能扣,前一位房客造成的損壞也不能算在你頭上。

爭議時舉證責任在房東:法條規定,在任何爭執扣款金額的程序中,由房東負舉證責任證明所扣金額合理。房客要做的就是把屋況證據留好。

情境通常屬於押金能不能扣
牆面日照褪色、輕微刮痕正常磨損不能扣
地毯自然磨薄、家具壓痕正常磨損不能扣
牆上打洞掛電視未修補超出磨損的損壞可扣合理修繕費
流理台燒焦、馬桶破裂超出磨損的損壞可扣合理修繕費
退租後留下大量家具需清運搬運與保管費可扣(法條列出的項目)

兩次驗屋權:入住前與搬離前

入住前:房東必須主動給房客一次共同驗屋的機會,時間在正式入住之前。房客若接受,雙方要簽一份書面文件載明現有瑕疵;日後房東不得就已載明的狀況扣押金。這一步等於先把「不是我弄壞的」寫成證據。

搬離前:房客通知終止租約後,房東須在合理時間內告知房客有要求驗屋的權利。驗屋時間必須落在租期結束前兩週到一週之間,房東要至少提前 48 小時書面通知日期與時間。驗屋後房東列出待修繕或清潔的項目,房客可在搬走前自行處理,避免被扣款。

兩次驗屋都要自己留照片:入住當天與退租當天以相同角度各拍一次,是押金爭議裡最有用的證據。

押金利息與租金穩定房的特別規定

依州檢察長辦公室的指南,六戶以上的建築,房東必須把所有押金存進紐約州銀行的計息帳戶。利息扣掉每年 1% 的行政費用後全部歸房客,房客可選擇從房租折抵、信託保管到租期結束,或每年領一次。

押金必須與房東自有資金分開存放,房東並須告知房客存款銀行的名稱與地址。若建築易主,新屋主承接所有押金責任;原房東須在五天內把押金移轉給新屋主或退還房客,並書面通知房客新屋主的聯絡方式。

租金穩定房(rent stabilized)原本被排除在一般義務法第 7-108 條第 1-a 項之外。依 HCR 的說明,自 2025 年 11 月 15 日起第 7-107 條的修正,把 14 天退還、逐項扣款明細與驗屋權延伸到租金穩定房房客。也就是說,2026 年在紐約租房,不論是不是租金穩定房,「14 天」與「逐項明細」都適用。

押金被扣怎麼辦:三條申訴路徑

第一步永遠是書面催告:用 email 或掛號信要求房東在期限內提供逐項明細並退還押金,附上入住與退租照片,把時間軸寫清楚。書面往來本身就是後續程序的證據,很多案子在這一步就解決。

  • 小額法庭(Small Claims Court):紐約市受理 $10,000 以下的糾紛,押金爭議是常見案由;五個行政區各有法庭,被告必須在紐約市有地址。不需要律師,但要備齊租約、付款紀錄與屋況照片。
  • 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:消費者詐欺與保護局受理押金相關投訴,可在官網線上填寫消費者投訴表。
  • 租金穩定房房客:可另循 HCR 的行政程序,例如就房東超收押金提出申訴(DHCR 表格 RA-89)。

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
紐約押金最多可以收多少?

一個月房租。月租 $1,500 的房間,押金上限就是 $1,500;房東也不能改向擔保人或第三方多收。一個月上限的例外只有季節性度假住宅與屋主自住的合作公寓,另有部分機構型住宅整條不適用;一般出租公寓與分租房間沒有例外。

房東多久要退還押金?

房客搬離後 14 天內,必須同時退還押金並提供逐項扣款明細。逾期就喪失扣款權利、必須全額退還,不論屋況有沒有損壞;若房東是刻意違反,房客最高可求償押金兩倍的懲罰性賠償。

什麼算「正常磨損」,房東不能扣?

日常使用造成的耗損,例如牆面褪色、輕微刮痕、地毯自然磨薄、家具壓痕,都屬正常磨損,法條禁止用押金支付。牆上打洞未修補、流理台燒焦、設備破裂則屬損壞,可扣合理修繕費。爭議時舉證責任在房東。

房東可以要求我預付半年房租嗎?

法條的用字是「押金或預付款」都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,所以要求預付半年與法條文字相牴觸。沒有 SSN 或信用紀錄時,擔保人與擔保公司是更常見的替代方案,詳見〈留學生沒有 SSN/信用紀錄怎麼在紐約租房〉。

搬走前我可以要求房東驗屋嗎?

可以。通知終止租約後,房東須告知你有驗屋的權利;驗屋時間落在租期結束前兩週到一週之間,房東要提前至少 48 小時書面通知。驗屋後房東列出待修項目,你可以在搬走前自行處理,避免被扣款。

押金被扣得不合理,可以去哪裡申訴?

先寄書面催告要求明細與退款。無效的話,紐約市小額法庭受理 $10,000 以下的糾紛,五個行政區各有法庭;也可以向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提出消費者投訴。租金穩定房的房客還可以走 HCR 的行政程序。

我是向二房東分租,押金規定一樣適用嗎?

押金上限與退還規定針對住宅租賃,二房東同樣是收押金的一方。實務上最重要的是把押金金額、退還條件與驗屋方式寫進書面轉租合約,用可追蹤的方式付款,並確認對方確實有轉租的權利,詳見〈紐約租房合約注意事項〉。

Sources